一、餐饮服bai务单位烹饪操作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应通过du集气罩收集经净化设施zhi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集气罩的投影dao周边应不小于烹饪作业区。

三、未经任何净化设施净化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视同超标排放。

四、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设施应与排风机联动,其额定处理风量不应小于设计排放风量(灶头数X基准风量)。净化设施应具备运行状态监控、报警,记录和查询功能。

五、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初始排放浓度选择相应净化效率的净化设备以确保达标排放,餐饮服务单位的规模划分方法见附录A,净化设备的净化效率分级见附录B

六、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原则上,净化设施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1,并做好相关记录,设施或设备使用说明另有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净化设施建设、日常运行、清洗维护、更换等情况记录或台帐,至少一年备查。

一、油烟捕集要求

明确了厨房灶头就餐区域油烟收集技术方法。

1、灶头、烤炉宜采用上吸式排烟罩;

2、火锅、烧烤宜采用环形侧吸罩或可伸缩上(侧)吸罩,铁板烧宜采用条缝式侧吸罩;

3、在炉灶数量多且分散的区域内,宜采用全室排风设施捕集散逸的油烟;

4、蒸箱产生的蒸汽宜单独收集。使用固体燃料的炉灶产生的油烟应单独收集。

二、油烟净化要求

明确了必须具备一级油烟净化以及大中型餐饮二级油烟净化的要求、除味技术等。

1、一级净化:去除大颗粒油烟,主要包括机械过滤器(或与紫外光解器相结合)、运水烟罩、吸收是式油烟净化烟罩等。

2、二级净化:去除细颗粒油烟,主要包括静电净化、湿式净化等。

3、除味技术:高级氧化除味器、物理吸附或化学吸附除味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