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楼商场、娱乐场所、办公室、酒店排烟系统设计

(1)不符合自然排烟的内走道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而需排烟的房间均设有排烟系统。

(2)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设置排烟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3/h,或在走道两端均设置面积不小于 2.0 平方的排烟窗,且两侧排烟窗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 2/3。当公共建筑室内和走道均设置排烟时,应按该部分总面积每平方不小于 60m3/h 计算。本工程地上裙楼、办公室、酒店外墙有可开启外窗,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建筑面积的 2%,符合自然排烟条件。

有几个没有外开窗且超过 50 平方的房间,按规范需要设计排烟设施,与内走道合用排烟系统,排烟量按照内走道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 计算,设置电动排烟口中,且保证排烟口离最远点的距离不超过30m,由设在塔楼屋面的排烟风机进行排烟,设置排烟竖井,竖向排烟风管装于排烟竖井内。塔楼、裙楼的可开启外窗的面积超过外窗面积 10%,排烟时满足自然补风条件。





(3)首层大堂等高大空间按整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为 219 平方,排烟风机设置在首层风机房,排烟量按不小于每平方米 60m3/h 计算,漏风量按 20%计算,排烟风机排烟量为 15800m3/h,排烟风机前均设置 280益排烟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益时则防火阀关闭,且排烟风机停止运行。

(4)裙楼商场、娱乐场所的排烟系统,由二次装修再设计。